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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人制度

选举人制度(推荐18篇)

时间:2025-06-07 作者:文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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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层工会换届选举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选举人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老年事业的健康发展,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老年协会的组织与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老年协会是由本社区(或地区)内老年人自愿组成,旨在增进老年人身心健康、促进相互交流、参与社会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老年协会遵循“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各项活动,接受上级老龄工作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老年协会设立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若干理事组成,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

第五条 理事会职责:

1. 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及管理制度;

2. 审议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报告;

3.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4.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5.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 会长职责:

1. 主持理事会会议,领导协会全面工作;

2. 组织实施协会年度工作计划;

3. 代表协会签署重要文件;

4. 协调处理协会内外重要事务。

第七条 副会长、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具体分工由理事会决定。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八条 凡本社区(或地区)内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承认协会章程,自愿申请并经批准,均可成为协会会员。

第九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 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3. 享有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4.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 遵守协会章程和管理制度;

2. 执行协会决议,完成协会委托的任务;

3. 维护协会合法权益和声誉;

4. 按规定缴纳会费(如协会设有会费制度)。

第四章 活动管理

第十一条 协会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和兴趣,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健康、教育等活动,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

第十二条 活动组织应遵循安全第一、健康有益、自愿参与的原则,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第十三条 活动前应进行充分准备,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明确责任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十四条 协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合理。

第十五条 协会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会员会费、社会捐赠、政府资助及合法收入等。

第十六条 协会经费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协会日常运营、活动开展、会员服务等。

第十七条 协会应定期向会员公布财务状况,接受会员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管理制度经老年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老年协会理事会所有。

第十九条 本管理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条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协会工作的需要,本管理制度将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选举人制度 篇2

一、基本职责

1. 团组织应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各项社会活动。

2. 团组织应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思想引领和政治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 团组织应切实维护团员的合法权益,关心团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为团员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二、组织生活

1. 团组织应定期组织团员参加组织生活,包括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团的基本知识,讨论团的工作和团员的思想状况等。

2. 团组织应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丰富团员的业余生活,增进团员之间的友谊和团结。

3. 团组织应建立健全团员管理制度,包括团员的考核、奖惩、团籍管理等,确保团组织的.正常运转。

三、发展新团员

1. 团组织应积极发现和培养新团员,对符合入团条件的青年进行考察和培养。

2. 新团员的入团手续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进行,确保新团员的质量和素质。

3. 新团员入团后,团组织应加强对其的教育和管理,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团组织的生活和工作。

四、团费收缴和使用

1. 团组织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时间收缴团费,确保团费的及时、足额收缴。

2. 团费应专款专用,用于团的各项活动和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3. 团组织应建立健全团费管理制度,加强对团费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团费的合理使用。

五、附则

1. 本制度由团组织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与上级团组织的规定不符之处,以上级团组织的规定为准。

选举人制度 篇3

为了加强协会经费的筹集、管理,并做到有效使用,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特制定协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一、在第一次全会期间,依据本协会章程和年度工作计划,由协会秘书处负责协会经费的筹集管理事务,每年向理事会提出报告,接受理事会监督;

二、协会为非赢利性组织,协会经费来源主要为:会员缴纳的会费;接受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赞助与捐款;通过正当方式自筹;

三、协会经费遵循“来自会员,服务会员”和“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开支。协会经费主要用于协会的日常办公、会议、活动及其它必要开支。任何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挪用、借用;

四、会员每年向协会缴纳一次会费。缴费时间是:会员在每年的10月份之前缴清,新会员应在被通知入会的半个月内缴清。缴费方式有两种:

1、直接将会费交本协会秘书处;

2、将会费存入协会专用帐户;

五、协会会员会费缴纳的数额具体标准是: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元;

六、不按规定缴纳会费的会员,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会长办公室审定后,按自动退会处理;

七、经费报销:

1、必须有正式的单据即发票或收据,单据的内容即名称,单价,数量,金额,日期等必须齐全。

2、报销金额在30元以内的,需有经办人的签名和会长、秘书长的审核签字:报销金额超过30元的,需有经办人的签名和主管领导的审核签名;

八、定期公开财务支出和收入,接受全体会员和领导的监督和管理。

九、此制度即20xx年11月3日生效。

选举人制度 篇4

活动背景:

为保障xx学院工程管理系团总支学生会工作的连续性,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学生会干部,更好的贯彻落实学院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工程管理系团总支学生会的自主职能,大力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院决定进行新一届工程管理系团总支学生会换届选举工作。

一、活动名称:

工程管理系团总支学生会9届学生会换届选举

二、竞选目的

1、通过这次选举广大部员能够了解工程管理系团总支学生会的选举程序,关注我院团委学生会。

2、能够更好的提高部员组织的团结力、凝聚力及影响力,增强组织的相互协调与合作能力。为广大部员走出校园与社会接轨奠定良好的基石。

3、选举培养一批新的领导班子,为以后她们能更好的管理工程管理系团总支学生会、发展工程管理系团总支学生会。

三、确定竞选职位

主席团:团总副书记1名、主席1名、副主席2名、

学生会各部门:

组织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社团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办公室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策划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宣传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体育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二名

学习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通讯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爱心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文娱部(艺术团)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创业实践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心理互助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四、竞选候选人条件

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的资格条件:

1、我院注册在校生。

2、身体健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良好的道德品质,突出的工作能力,有实干苦干的精神。

3、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没有受过校纪处分。

五、主办单位:

工程管理系团总支学生

六、活动时间:

xx年9月2日

七、活动地点:

小礼堂(学术报告厅)

八、参与人员:

主席团各部长、副部长、各候选人、管院9级学生代表

第一阶段:

a:竞选人报名。

b:报名表格回收(由各部门部长回收)交到办公室。

c:完成部门内部候选人选拔。

d:候选人准备演讲稿。

候选人各自备演讲稿,并准备一份书面稿上交。

e:选举大会工作准备

宣传部负责会场的布置。

秘书部负责教室的申请和人员的签到。

主席团负责对大会中的老师和嘉宾的邀请。

主席团负责通知学生代表准时到场参加投票。

第二阶段:

a:工作人员到场并由学习部负责签到。

b:主持人开幕。

选举人制度 篇5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国教育工会章程》和《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操作程序,倾听教职工呼声,把职工信赖、组织放心的同志推荐到工会干部中来。使广大工会会员明确直选的目的意义和具体操作程序,让大家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直选,从广大教职工的利益出发,选配好自己的工会主席。

二、候选人条件:

(一)工会主席候选人条件:

1、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好的政治素养和思想修养,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2、热爱工会工作,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敢于和善于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廉洁自律,能自觉接受教职工的批评监督。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应的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5、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单位的.工会会员。

6、学校行政负责人、及其近亲属不得作为本校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二)工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心工会工作,甘于奉献、热心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3、工会委员分工具体条件:

(1)经审委员,具有一定的审查工会财务工作的能力。

(2)生活委员,具有负责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作的能力,能做工会各类保险的理赔员工作。

(3)文体宣传委员,具有组织教职工业余文艺体育活动的能力,宣传工会工作重点。

(4)女工委员,能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了解女教职工情况,尽力为女教职工排忧解难,促进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

(5)组织委员(兼),负责工会的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会员关系;订购和发放工会报刊,做好工会各种会议记录和工会统计工作;保管工会印章,经领导同意开工会介绍信;做好信访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一)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党支部代表:(组长)

教代会主席团代表:(副组长)

八届工会委员代表:

工会小组长代表:

(二).换届选举工作监督小组

党支部代表:(组长)

教代会主席团代表:(副组长)

八届工会委员代表:

民主党派代表:

四、推选方法:

为了做到规范有序地推荐新一届工会主席和工会委员候选人,必须在直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直选工作。在推荐候选人的过程中分两个轮进行。

1、第一轮推荐:做到组织推荐、会员推荐或自荐相结合

①会员推荐:以各工会小组为单位推荐工会委员候选人2-3人;

②自荐:自荐的工会会员可以向本工会小组申报或直接向学校工会申报均可;

③直选领导小组根据推荐及自荐的结果,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初步确定第一轮7名工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做到自下而上。

2、第二轮推荐:对初步确定的7名候选人名单广泛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根据各组意见确立6名正式候选人名单,学校党组织同意,进行公示。

3、第三轮选举:召开全体会员大会选举出5名工会委员。5名工会委员名单报学校党组织同意后,再次向全体会员公示,并初步拟定2名工会主席候选人。

4、第四轮选举:根据公示反馈情况,广泛听取全体会员对2名工会主席候选人的意见,由选举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产生工会主席候选人1名,召开全体会员大会进行工会主席直选,并报区教育工会审批。

五、换届选举工作步骤

山天中学第九届工会换届选举日程安排

选举人制度 篇6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工会组织建设以及学校民主建设,发挥工会组织在党联系群众中的桥梁与纽带作用,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主人翁地位,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基层工会选举办法》,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广大教职工意愿,提高学校工会班子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二、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公推直选”工作应把握的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3、坚持公正、公开、择优原则。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5、依法办事的原则。

四、新一届工会委员会设置:

根据《工会法》规定,我校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确定为7人,其中,工会主席1名,副主席1名,女工委员1名,文体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组织委员1名、财经委员1人。

五、工会委员的任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教育改革,顾全大局,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爱岗敬业。

(2)业务素质: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有开拓创新精神。

(3)群众基础:能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敢于和善于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民主观念:作风民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维护团结,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在教师中有较高威信。

(5)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胜任工会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和工作水平,善于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能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能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会工作。

(6)服务态度:服从大局,服务教职工的思想意识,关心群众疾苦,热心为群众说话办事、排忧解难。

(7)年龄:工龄满5年以上,且男一般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

六、工会主席及委员、经济审查委员产生的办法

1、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听取工会委员意见。

2、组织宣传发动。组织会员学习相关工会组织选举办法,宣传工会主席公推直选的意义、原则、程序、任职条件等,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实施“公开直选”的重要性,引导会员积极主动参与,选好学校工会组织领导组织班子。

3、推荐候选人。本次工会候选人的推荐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小组推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A、小组推荐:

必须在全体会员中进行推荐。各小组要在充分发扬会员民主基础上,确定本组所推荐的工会主席及委员候选人名单。各组推荐8名工会委员候选人。在推荐过程中,要考虑年龄结构、男女比例。

B、组织推荐:学校党政班子根据《干部的`选拔任用条例》结合考察培养情况进行推荐。

4、考察公示。组织汇总、公示、领导小组考察审核:结合各方面推荐情况,听取群众意见,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候选人确立为新一届工会工会委员候选人,另选女职工委员会,设主任1名(她是正式委员),两位2委员,经审委员会候选人3名。

5、进行差额选举。

6、在学校党组织的主持下,对当选委员进行分工,确定主席,副主席,女工委员,文体委员、宣传委员,组织委员、财经委员,明确妇女主任、委员和经审委员主任、委员。

7、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

七、工作要求

1、按章办事。工会换届改选工作应在本单位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程序进行。

2、全体教职工要以主人翁的姿态、高度负责的精神,投入到这次选举工作中去,要把这次工会换届选举工作当作一次检验自己民主参政、民主议政能力的考验;要把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当作我校团结奋进、凝聚人心的一次盛会。

3、严肃纪律。全体会员要严正确对待这次选举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会组织换届工作相关规定,积极支持选举,认真做好组织工作。严禁任何人贿选、拉票、恶意干扰甚至破坏选举、阻碍他人正常行使推荐权、选举权等,确保本次换届选举的圆满成功。

选举人制度 篇7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和九华镇党委《关于印发九华镇社区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九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镇工作大局,夯实党在社区的执政基础,强化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提升社区综合服务功能,高标准、高质量地选好配强社区支部委员会,切实把社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职数设置、任职条件和选举方式

1、职数设置

芙蓉社区支部委员会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积极推行社区支委会委员与居委会委员交叉任职。社区支委会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2、任职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1)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党龄在3年以上;

(2)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4)有大局观念,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

(5)热爱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群众威信高;

(6)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事业;

(7)组织关系在本支部,且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8)年龄在55周岁以下,适当提高35周岁以下比例;

(9)原则上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表现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10)身体健康,年富力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候选人:

(1)近5年内受到刑事处罚的;

(2)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履职的;

(3)正被纪检、司法部门调查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任职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

(6)在核心景区乱弄违法建设且拒不整改的;

(7)拆迁整治、国有资产租金收缴等公共管理活动中,带头寻衅闹事、缠访闹访,在群众造成不良影响的;

(8)信奉邪教,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利用宗教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社区正常工作的;

(9)参与赌博活动,经教育,屡教不改的;

(10)其它原因影响任职的。

3、选举方式

按照“两推一选”的方式进行,即党员和群众推荐、镇党委推荐,由社区支部全体有选举权的党员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新一届社区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4、选举时间

8月26日为社区支委会选举日。

三、选举步骤

根据“两推一选”要求,选举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7月底前完成)

(1)成立组织。成立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社区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2)宣传发动。社区根据镇党委社区“两委”第三次统一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和选举工作方案,召开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充分调动社区党员、居民群众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通过先锋网、公开栏、宣传单、横幅标语等方式,积极开展换届选举宣传教育活动,让社区党员、居民群众深入了解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方面法律、法规、政策,掌握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目的、意义、步骤、投票方法和选举方式,切实保障社区党员、居民群众的民主权利。

2. 组织实施阶段(7月下旬—8月底)

(1)部署启动(7月31日前完成)。换届前,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在镇党委批复后,及时召开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会议,传达镇党委批复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

(2)党员和群众推荐(8月15日前完成)。由镇党委主持召开党员和居民代表会议,对现任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重点测评领导班子任期内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情况,以及党务公开、民主决策、组织建设的情况;重点测评领导班子成员任期内政治表现,服务能力、廉洁自律、党员群众满意度等情况,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测评会上,推荐下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居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推荐票要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推荐结果。社区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的20%的差额比例,确定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等额确定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当选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社区党组织向镇党委报告推荐结果。社区党组织推荐的初步人选,经镇党委审核认为不宜列入的,向社区党组织作出说明,缺额人选由社区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确定上报。

(3)镇党委推荐(8月20日前完成)。镇党委主持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等额推荐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社区党组织。

(4)确定考察人选(8月25日前完成)。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等额确定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组织考察。镇党委在考察中要注意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注意征求纪检、监察、审计、计生、综治等部门的`意见,考察情况反馈社区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镇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社区范围内进行公示。

(5)党员大会选举(8月26日为选举日)。社区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束后,及时向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

3.建章立制阶段(9月份)

新一届社区“两委”产生后,社区支委做好有关建章立制等后续工作。

一是要在换届完成后5日内做好社区“两委”新老班子的交接工作,社区“两委”班子要召开联席会议,做好分工,合理设置下属工作委员会,建立以居民组长、居民代表、社区志愿者为主体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开展各项工作做好组织准备。

二是整理、完善社区干部档案,对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登记造册。

三是及时做好统计、总结和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两委”的换届选举工作,是社区党员和居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社区“两委”及选举委员会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把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建立以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制,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要分片联系包干,建立换届选举工作联系点,加强具体工作指导。要加大宣传力度,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教育引导广大社区党员和居民群众正确认识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投票选举的程序和方法,做到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

选举人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和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工会均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市设置在外省市的企业、事业单位在处理与本单位工会的关系以及与上级工会关系时,也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工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的社会支柱,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第四条工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支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依照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具有下列职责:

(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和教育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对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管理,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三)动员职工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教育职工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四)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第五条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六条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第七条工会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个人不得侵害。

第二章工会组织

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均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并有退出工会的自由。

第九条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选举人制度 篇9

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根据中共鼓楼区委办公室、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鼓委办[20xx] 号)等文件的精神,在洪山镇党委的指导下,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安排在今年7月份进行。为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选举产生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社区党组织班子,不断增强社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美丽洪山”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及任职条件

(一)职数设置:根据《党章》等有关规定,我社区党组织班子职数设置为:总支部委员会由5至7人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

(二)年龄结构:进入全民事业编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继续提名的,原则上提名年龄界限为男57周岁(截止时间到2015年7月31日,下同),女52周岁;未进入全民事业编制的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及其他党组织班子成员继续提名的,原则上提名年龄界限为男57周岁,女47周岁。新进社区“两委”成员,原则上提名年龄界限为男45岁、女40周岁(若新进社区女“两委”成员为首次参保对象,年龄界限为35周岁)。

(三)学历结构:新进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任职要求: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坚持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三有三带”(即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来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出和谐),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德才兼备,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居民服务;坚持在岗履职,工作认真负责,有办事能力和开拓进取精神,能独立完成任务;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

七种情况的人员不宜被确定为社区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一是违反党纪律、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二是违反土地政策、城乡规划建设法律法规和居民自治章程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多生育或婚外生育的;三是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聚众赌博的;四是利用宗教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社区正常工作的;五是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不履行岗位职责,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六是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选举或者贿选的;七是受开除党籍处分、刑满释放未满五年的,或者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同时,对居务不公开、群众工作不到位、信访和安定稳定问题突出等负有主要责任的,以及参与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不遵守居民自治章程的,特别是在环境综合整治、征地拆迁、重点项目建设等区委中心工作中消极应对、不作为、慢作为的现任社区工作者,也不能作为新一届社区“两委”候选人。

四、换届选举的方法

社区党组织换届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即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内民主选举),通过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居民代表会议对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进行全额推荐,根据推荐情况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上报镇党委,经镇党委审查同意后,确定社区党组织正式候选人,在党员大会上差额选举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

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在党内选举过程中,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帮忙写。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方为有效。候选人所得的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方式进行。

五、换届选举的具体安排

(一) 工作准备阶段(6月12日前)

1、制定选举方案。研究制定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及具体日程安排,确定社区党组织的设置,在镇党委的指导下,确定我社区新一届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和任职条件,建立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制度,选派精干力量强化指导;成立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调查研究,对社区党组织的班子结构、能力素质、群众基础等方面进行认真考察和分析。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党小组长参加),成立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议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步骤和日程安排,确定新一届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的任职条件、职数和候选人推荐范围,起草本届社区党组织工作报告,布置本届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写好各自的述职报告,对各项筹备工作进行分工。

2、配合审计工作。配合镇党委委托第三方对我社区的资金、资产和资源进行全面审计。

3、加强宣传培训。我社区党组织充分运用宣传栏、LED屏、简报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党员群众的民主法治观念,让广大党员群众充分了解社区组织换届选举的政策和要求,掌握投票选举的程序和方法,做到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履行好自己应尽的义务。我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党务公开栏中公布新一届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的任职条件、职数和候选人推荐范围。

4、做好考核评议。通过召开社区开放式民主生活会,组织辖区内“两代表一委员”及党员群众代表对本届社区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于6月12日召开2015年上半年开放式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主题为“转作风、强服务”。评议前,要先征求党员群众对本届社区“两委”工作的意见建议。评议时,本届社区班子要就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反馈,并组织班子成员进行述职述廉,开展“3+1”(三项最满意的工作和一项最不满意的.工作)晒实绩活动。最后,组织参会人员对本届社区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评议。考核评议结果作为提名候选人初步人选的重要依据,测评超过30%不称职的,不能提名为新一届社区班子成员候选人。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31日前)

1、开展推荐测评(6月17日)。“两推”会议原则上由我社区党组织负责召集,必要时镇党委派人主持。具体步骤是:

(1)党员大会推荐测评。召开党员大会,参会人数应占到会人数的一半以上,会议有效。在本届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基础上,对本届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进行测评,同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由全体党员按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全额推荐下一届班子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2)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推荐测评。党员大会和居民代表会议可分别召开,也可根据实际合并召开。镇党委和社区党组织将把党员大会和居民代表会议推荐测评结果作为提名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重要依据。

(3)社区党组织根据推荐测评的情况,按多于应选人数50%以上的差额比例,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报镇党委审查。对未获得半数党员以上推荐,或居民群众推荐票数不高,或党员大会、居民代表会议测评超过30%不称职的和省委换届文件规定“七种情形”的人,不得提名为新一届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

2、接受镇党委组织的考察(6月18日至6月23日)。镇党委成立的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党员群众推荐测评的情况和任职条件、年龄结构等要求,对我社区进行审查,集体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在此基础上,镇党委派出的工作组,对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员进行考察,并将初步人选名单在社区党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

3、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6月24日至7月12日)。召开社区党组织班子会议,根据镇党委考察的结果,结合本社区实际和工作需要,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新一届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审批。镇党委书面批复后,提交社区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4、正式选举(7月19日) 。我社区党组织认真做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要制定好选举办法和向全体党员发出会议通知,准备工作完成后,召开社区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选举大会一般由上届委员会主持,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和实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即可进行选举,选举大会要有条不紊履行好程序。

5、选举结果上报(7月20日至7月24日)。我社区党组织将选举结果上报镇党委批复,待行文批复后,选举结果正式生效。

(三)建章立制阶段(7月31日前)

1、新一届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进行分工,并向党员大会进行通报。

2、在镇党委指导、监督下,我社区党组织新老班子进行工作移交。

3、我社区党组织制订任期工作规划、开展社区党组织班子及成员公开承诺活动等。

4、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接受镇党委组织的上岗培训,以尽快适应工作。

5、我社区党组织做好换届工作总结和材料存档工作。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关系社区建设的一件大事。我社区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出详细的实施方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社区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更高度重视,坚决克服责任心不强、敏感性不够、工作重点不突出、宣传引导不深入、人选把关不严格等倾向性问题,认真负责地抓好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二)领会精神,规范程序。我社区党组织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省、市、区、镇委关于做好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和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对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要严格依法操作,按章办事,切实做到程序不变、步骤不少,使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切实做到程序合法、规范、有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大力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我社区将在6月26日前出一期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宣传专刊,使广大社区党员和居民群众充分了解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政策和要求。同时,及时掌握党员和居民群众的思想动态,摸排化解一些不稳定因素,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措施、防范干扰。采取得力措施,严防选举中出现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违法、违纪现象。对以威胁、贿赂、造假等手段当选的,在查清事实后,取消其当选资格,并对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故意违反选举工作规定,弄虚作假,欺骗党员群众的选举工作人员,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选举人制度 篇10

为了更好地让我校下一届学生会干部顺利接手本届的工作,并将我校学生组织工作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台阶,现拟定以下换届选举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xx年9月16日-9月22日

二、参选条件

1、思想要求: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2、学习成绩: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优良(稳定在班级前40%以内)。

3、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开拓创新意识;群众威信高,在同学中享有良好声誉。

三、竞选具体安排

(一)竞选筹备

1、宣传动员:通过各项通知、会议大力宣传本次竞选活动,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参与本次选举。

2、确定学生选举代表名单。

3、报名和资格审查

1)岗位设置:校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学习部、文宣部、纪律部、生劳部、体育部、实践部各设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原则上由高二学生竞选,高一学生竞选各部干事,择优录用。

2)报名方式:采取自愿报名和班主任推优相结合的`方式。

3)各班上交报名表截止时间:9月18日前。

(二)竞选流程

1、竞选面试:竞选为2分钟内演讲(包括个人简介、竞选部门及职务、竞选优势等)。

时间:9月18日晚自习

地点:科学馆二楼多功能室

2、拟任职人员公示

校团委根据实际情况调配、确定各岗位人选,并进行为期2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向校团委反映。

公示无异议,发放聘书,正式上岗。

选举人制度 篇11

为了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保证我校学生干部队伍能更加有效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为全校同学做好服务工作,做好学生会一年一度的换届工作,经校团总支研究决定于9月30日至10月10日间对学生会进行换届,本次换届采用个人申请、组织推荐、集体面试和调整任命的工作流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严格筛选,选拔出一批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干部队伍,特制订本方案:

一、换届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学生会干部换届具体安排:

1、干部设置

部门 所需职位 部门 所需职位

主席团 主席1人、副主席2人 秘书部 部长1人,副部长1人,干事3~4人

学习部 部长1人,副部长1人,干事3~4人 宣传部 部长1人,副部长1人,干事3~4人

纪检部 部长1人,副部长1人,干事3~4人 体育部 部长1人,副部长1人,干事3~4人

文艺部 部长1人,副部长1人,干事3~4人 实践部 部长1人,副部长1人,干事若干人

生活部 部长1人,副部长1人,干事3~4人

2、干部侯选人要求

(1)全体在校学生。

(2)思想进步,政治立场坚定。

(3)品行端正,严于律己,能自觉遵守学校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群众基础好。

(5)对学生工作富有热情,积极要求上进,乐于奉献,勤恳敬业。

(6)具有较强的组织、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7)学习成绩优良。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

9月20日,由团委向全校同学发布关于“头海高中20xx年学生会换届通知”。

2、报名阶段

9月22日—10月24日,以班级为单位,交各班团支书,再有各团支书交到团委。

3、评价阶段

9月25—30日,由团委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

4、面试、考核阶段

10月10日,由团委组织人员对所有申请人进行面试、整体考核,确定我校20xx级学生会干部初步名单。

5、公示阶段

10月12日,对我校20xx年学生会干部初步名单进行公示。请有不同意见的同学务于10月13日19:30以前向团委以真实姓名反映。

6、干部任命

10月15日,确定我校20xx年学生会干部名单并任命。

本次学生会换届全过程受政教处和全体师生共同监督。本方案解释权归校团委。

选举人制度 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本协会活动的正常开展和促进协会个成员能力的提高,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武汉工业学院工商学院大学生创业协会各成员的管理。

第三条本协会以开展公益性活动为中心,按照本院有关规定开展活动。不断提高本协会知名度,提高交际能力及实践动手能力。同时组织各成员学习成功创业案例。

第四条本协会各成员应认真阅读本规则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凡本协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本协会组织、承办的各项活动,使用本协会所提供的资源。

(二)在思想品德、协会贡献方面得到公正的评判。任职期满后院统一团委颁发聘请证书。

第六条本协会个成员依规定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规定。

(二)努力工作,积极完成自己的任务。

第三章成员档案管理

第七条按照本院团委及本协会的有关规定,及时开展纳新活动,学院各同学可持其本人简历前来应聘,面试合格,登记后报本协会,正式成为本协会成员。

第八条任何成员,在校或本协会期间对本院或本协会造成重大损失或负面影响,退出本协会。

第九条各成员应当参加本协会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个人档案”。

第十条考核由考勤记录和年终考核组成(各部长实行)。

第十一条个成员可以在正当理由的情况下,选择转会或退会。(书面说明原因后交于部长)

第四章协会秩序与活动

第十二条各成员应当维护本协会的正常秩序,相互信任,积极配合完成各项活动。

第十三条本协会提倡并支持各成员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学术、科技、艺术、文娱、体育等活动但不得影响本院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

第五章奋斗者创业协会公约

大学生创业协会以为大学生就业提供业前理论知识性讲座、培养创业理论、塑造人文气息举行公益活动为指导思想。特制定公约如下:

1、爱国爱校爱协会

2、刻苦学习积极参加本协会活动

3、勤奋、实践热爱活动

4、尊敬成员,团结合作

5、爱护本协会公共物品

6、勤俭朴素,节约开销

7、按时参加本协会会议及活动

第六章奋斗者创业协会考勤办法

1、各成员必须参加协会安排的活动,不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给各自部长打电话通知,以免误事。否则,迟到、早退一次各扣一分,无故缺席扣五分。请别人帮忙完成任务者可视为出席。

2、考勤由各部长实行签到制度,部长未到由秘书部代替。

第七章奋斗者创业协会承诺书

应聘成功后提交一份承诺书(表明态度、承诺遵守以上规章制度)

第八章创业协会成员证、会徽、标语管理办法

1、由于成员证有限均未注明姓名职位,凡开展活动时成员佩戴,平时存放组织部处。

2、会徽为本协会标志,印于海报,宣传画、板报等处。

3、对于损坏、丢失标语、成员证,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第九章奋斗者创业协会职位变更办法

1、年终召开选举及总结大会。各成员可公平、公正、公开竞选适合于其本人的职位。各部长亦可推荐。经会议通过后,张榜公布方可生效。

2、主席应由大会讨论后,选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来担任。海报公视后上报院团委方可生效。

第十章奋斗者创业协会财务管理办法

本协会为非盈利性组织,活动花销各部均开真实发票后报于秘书部。秘书部存档,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报销,并及时返还于各部。

第十一章奋斗者创业协会评优办法

1、评选对象本协会成员均可参加。

2、办法考核成绩前列、各成员推荐后按学院规定人数评优。

第十二章各部门职能介绍

1、会长:协会内部日常处理;协助各部部长顺利完成各项活动

2、秘书处:会议记录,主席演讲稿的撰写,意见反馈总结,经费预算及统计,活动场所申请,活动后期总结及期末活动总结。

3、涉外部:配合主席积极与社会或公司企业沟通,针对合作内容,形式,获取赞助,同时开展与西安各高校创业类社团联谊活动,与其建立长久合作关系

4、宣传部:负责协会所有活动的海报、板报设计,横幅等宣传,与其他部门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场所提前预备待组织部布置会场。

5、组织部:负责协会的讲座暨大型活动的组织安排,会场布置及纪律维持,适时可调动其他部门人员配合其完成工作。

6、文艺部:负责协会内文艺活动的组织,策划,提供主持人、礼仪等

7、策划部:负责撰写学期活动计划,提供具体策划方案

选举人制度 篇13

本标准的制订在于进一步完善团费的收缴和管理制度,指导各基层团支部收、用、管好团费,充分、合理地发挥团费的作用。适用于上汽通用五菱团委、各二级团组织、各团员青年。本标准由上汽通用五菱公司团委编写,解释权归上汽通用五菱公司团委,团委有权根据文件的有效性做适应性的修改。

一、团费收缴

团费收缴工作是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加强团员组织管理的主要工作,也是量团的组织建设状况的重要方面。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

1.团费收缴对象

全体团员

2.团费收缴标准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根据团中央发布的团费收缴标准并结合公司内部实际情况,公司团委决定以团员划分团费收缴基数档次,经过与人力资源部核算团员的基本工资,决定按照操作工、班组长、工段长、工程师(专员)、主管这五类岗位收缴团费,现将公司团员团费收缴标准做如下调整。

不同岗位应缴纳团费标准如下:

3.团费收缴说明

1)公司正式在册团员的.团费均按以上标准交纳;临时工、劳务工团员在原单位团组织缴纳团费,出具原单位的团费代缴证明后,方可由派遣单位代为收缴;

2)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含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只需交纳党费,不需交纳团费,自愿交纳者不限;

3)本年度年满28周岁的共青团员,团费收缴至生日当月;

4)团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的、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不做团组织分配的任务,经教育不改者,均被视为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公司团委批准同级党支部备案;

5)对于经济负担特别重的团员,经过团支部(总支)委员会批准并报公司团委备案,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二、团组织费用的留用和上缴

20xx年各二级团组织所收缴团费按照公司团委规定比例上缴,留存团费交给公司团委托管。其中50%(青岛、宝骏、重庆为25%)为上缴公司团委比例;其余50%(青岛、宝骏、重庆为75%)为交公司团委托管比例,各二级团组织可根据团费使用标准和流程申请使用此部分团费。公司团委对所收缴的团费将按照团章要求上缴团费至上级团组织,其余部分作为留存团费转入公司党委对公账户进行托管,并根据团费使用标准及流程申请使用。

三、团费收缴时间

各二级团团组织在公司团委指导下,每年一次集中收取团费,一般在每年12月份统一做好团员信息统计和团费收缴。

四、团费的日常管理

严格做好团费的日常管理控制,合理使用;各级团组织要按要求做好团费的管理台账;严禁将团费用于请客送礼、工作福利等与团组织无关的活动,团费支出只能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培训团员、团干部;

2、订购或购买用于展开团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音像制品;

3、购买团旗团徽等团务用品;

4、表彰先进基层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

5、补助生活困难团员;

6、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团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团组织设施;

7、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

五、团支部(总支)应建立团费专管、记账制度

1、建立团费收支账簿制度,定期公布团费收支情况,并在每年度的《Top团青工作手册》中体现;

2、团费应与支持的团组织活动费用分开使用、分别做账;

3、团费收入和支出需要凭证,并要有经手人和审批人的签名。

六、团费清查

公司团委每年对二级团委、团支部(总支)进行一次团费清查,对无正当理由不交纳团费的团组织,视情况轻重批评、处分。

选举人制度 篇14

第一章

第一条

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第二条

职工加入工会,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

第三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第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

(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第五条

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工作)关系变动,凭会员证接转。

第六条

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退会由本人向工会小组提出,由工会基层委员会宣布其退会并收回会员证。

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当视为自动退会。

第七条

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章程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对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开除会籍。开除会员会籍,须经工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由工会基层委员会决定,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第八条

会员离休、退休和失业,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

工会组织要关心离休、退休和失业会员的生活,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

第二章

第九条

中国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主要内容是:

(一)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工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民主选举产生。

(三)工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工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工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工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总工会委员会。

(四)工会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会员监督。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和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五)工会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由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工会各级领导机关,经常向下级组织通报情况,听取下级组织和会员的意见,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

第十条

工会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候选人名单,要反复酝酿,充分讨论。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十一条

中国工会实行产业和地方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同一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的会员,组织在一个工会基层组织中;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组织。除少数行政管理体制实行垂直管理的产业,其产业工会实行产业工会和地方工会双重领导,以产业工会领导为主外,其他产业工会均实行以地方工会领导为主,同时接受上级产业工会领导的体制。各产业工会的领导体制,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建立地方总工会。地方总工会是当地地方工会组织和产业工会地方组织的领导机关。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总工会是各级地方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领导机关。

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和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委员实行替补制,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地方产业工会委员会委员,也可以实行替补制。

第十二条

县和县以上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县和县以上各级工会委员会,在两次代表大会之间,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总工会决定。

全国产业工会、各级地方产业工会、乡镇工会和城市街道工会的委员会,可以按照联合制、代表制原则,由下一级工会组织民主选举的主要负责人和适当比例的有关方面代表组成。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用人单位的职工组建工会。

第十三条

各级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独立管理经费的全国产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当设常务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同级工会组织及其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和工会经费的使用,并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指导。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大会闭会期间,向同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当对下一级工会及其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

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实行替补制,各级地方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和独立管理经费的产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也可以实行替补制。

第十四条

各级工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女职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组成或者选举产生,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在同级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县或者县以上妇联的团体会员,通过县以上地方工会接受妇联的业务指导。

第十五条

县和县以上各级工会组织可以建立法律服务机构,为保护职工和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服务。

第十六条

成立或者撤销工会组织,必须经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工会基层组织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上级工会备案。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工会组织,也不得把工会组织的机构撤销、合并或者归属其他工作部门。

第三章

第十七条

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提议,经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可以提前或者延期举行。代表名额和代表选举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

第十八条

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修改《中国工会章程》。

(四)选举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第十九条

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全国工会工作。

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主席团委员若干人,组成主席团。

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团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第二十条

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主席团行使执行委员会的职权。主席团全体会议,由主席召集。

主席团闭会期间,由主席、副主席组成的主席会议行使主席团职权。主席会议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主席团下设书记处,由主席团在主席团成员中推选第一书记一人,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在主席团领导下,主持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

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设置,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需要确定。

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的建立,经中华全国总工会批准,可以按照联合制、代表制原则组成,也可以由产业工会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任期届满,应当如期召开会议,进行换届选举。在特殊情况下,经中华全国总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者延期举行。

产业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和按照联合制、代表制原则组成的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的职权是:审议和批准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或者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独立管理经费的产业工会,选举经费审查委员会,并向产业工会全国代表大会或者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

选举人制度 篇15

一、项目部的任务

本部门的工作是本协会活动的工作的重要筹划之一,为协会发掘活动,策划活动的切实可行,对活动有总体策划的主要地位。

二、项目部日常具体工作安排

1、主动寻找有利于本协会发展的各项活动。

2、研究确定协会活动的可行性;

3、负责开发、落实协会新的活动方案;

4、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的总体规划设计、方案设计;

5、在各项活动进行中,做好总体的指导。

6、每月至少举行一次部门例会,总结上一月的工作情况,布置新的`工作任务。

7、每月确定好该月的活动,并策划具体活动方案,将具体方案上交会长、副会长核实可行后,分发各部门执行。

8、每次活动后三天内,部长带领各副部长、干事做好总结,并将总结交给负责该部门的秘书整理,并将情况汇报给负责该部门的副会长、会长。

三、工作要求

1、有较强的时间观念,无论是参加会议还是各项活动,佩戴个人工作证和记录本,提前5至10分钟到场做好准备工作和各项安排事宜,不能出现迟到、早退或者缺席现象。

2、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每项工作必须有效率、有效果的完成,不能出现拖拉或者不按质量完成的情况。

3、协会成员之间要保持良好的联系,特别是活动进行时更需要保持联系,(若不能立即接电话,也要在事后尽快回复电话或信息给对方,说明情况并询问对方事情)。

4、各部门成员之间、整个协会成员之间,都要保持和谐、融洽的关系,成员与成员之间互相尊重,待人友善、言谈得当,举止大方、热情、有礼貌。(若出现矛盾,及时汇报给正部长、会长或副会长,以求尽快分析问题所在点,积极解决问题,化解误会,避免矛盾扩大化)。

5、学会随机应变,善于处理由于一些突发原因引发的事情,冷静、理性、迅速地解决,若个人不能处理的,及时联络各部长、副会长、会长,及时解决,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6、各部门成员乃至整个协会成员之间要互相帮助,整个协会成员都要互相帮助)发挥积极主动、团结合作的精神,相互配合;同时,体谅其他成员的难处,工作中相互配合;杜绝出现相互推卸等不负责任的行为(若出现,则给予严重警告或劝退处分)。

7、要处处维护好本协会的形象与声誉,不做有损本协会形象的事,一经发现做违背本协会的事情,对其相关人员作出相应的处分。

8、会议或活动若有其他工作相阻碍,必须亲自提前向部长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9、各会议上各部门成员之间、整个协会成员之间,要踊跃发言,提出自己的意见,会议后要养成善于自我总结的习惯。

四、辞职管理制度

1、部门干部、干事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职书,写明辞职原因。干部辞职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干事辞职需要会长、副会长以及部长同意;

2、经理事会、会长及部长同意后,干部、干事离职前一周内完成自己负责事务的交接工作;

五、奖惩制度

使用积分管理制度(每人每月基础分100分,每月总结一次,期末做大总结)

1、奖励方面

(1)按时参加全体会议或部门会议,每次加5分。

(2)按时完成协会交待完成的任务,视情况加5—10分。

(3)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好的建议,并被采纳者加5分,经实践证明起了重大贡献的加10分。

(4)工作积极主动者,视实际情况加10—15分。

2、惩罚方面

(1)会议迟到、早退、缺席者,部长、副部长扣10分每次,干事扣5分每次。

(2)会议没有带上笔记本的部长、副部长扣10分每次,干事扣5分每次。

(3)未能按时完成交待的任务,视情节扣10—15分。

(4)无故不参加协会会议或集体活动者,部长、副部长扣15分每次,干事扣10每次分。

(5)会议或活动时,无视会场纪律,在会场恶意破坏者扣20分每次,影响到会议或活动正常进行者在前面基础上再扣10分。

(6)损害社协会名誉者扣20分每次。

六、奖惩措施

1、奖励

(1)月总结部门会议上对月工作积极优秀者口头表扬

(2)协会集体大会对工作积极优秀者通报表扬

(3)期末大总结时,对工作积极优秀者进行表扬并奖品奖励

2、惩罚

(1)月总结部门会议上对月工作懒散消极者口头批评,被批评者需3天内上交个人书面检讨给部长(副会长或会长)。

(2)若做出有损协会形象或声誉的人员,视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处分,严重者劝其退会或除名。

七、本部门成员需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选举人制度 篇16

为使铜川学校工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规范、有序、顺利的开展,依照《中国工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关于本市各级工会选举工作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会换届选举工作应在得到上级工会组织和同级党组织的同意后方能进行。

二、工会换届选举工作应在学校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进行。

三、上届工会负责起草工会工作报告和工会经费审查的报告。

四、筹备工作程序:

1、向上一级工会写出书面请示报告,批准后开始准备。

2、向会员做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工作。

3、建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和工会主席任正副组长。并将名单予以公示。

4、建立换届选举工作筹备小组,由上一届工会工会主席担任召集人,原工会委员担任组员,负责处理筹备阶段的工作。

5、由上届工会根据代表性、广泛性的要求,将代表名额分配到各年级组和部门,由会员民主推荐产生本组代表,各年级分管领导对本年级组代表产生过程负责。

6、代表名单由党支部审查后,正式张榜公布。

7、在基层各工会小组推荐工会委员会和经审工作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的基础上,由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酝酿产生正式的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经费审查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8、两个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听取部分会员意见。

9、拟定大会《表决办法》、《选举办法》,提出大会监票人名单,准备大会通过。

10、召开代表大会,进行第五届工会委员会和经审委员会的选举。

五、时间安排

1、12月1日~12月15日

在校党支部领导下拟定学校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向上级工会请示

向会员做换届选举宣传

2、12月16日~12月31日

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换届选举工作筹备小组

上一届两委对三年工作做好总结

3、1月1日~1月8日

各年级组、各部门推荐选举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

各年级组、各部门推荐工会委员会、经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查。

4、1月9日~1月16日

召开第五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两委名单;

召开两委会议,产生新一届工会主席和经审主任;

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审批。

选举人制度 篇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会足球队(以下简称“球队”)是在工会指导下,由热爱足球运动的工会会员自发组织成立的群众健身组织。

第二条球队成立的目的是:球队坚持“快乐足球,健康工作”建队宗旨,旨在通过足球活动加强中心全体干部职工间沟通交流,更加充分地践行企业文化理念

第三条球队的口号是:团结、友谊、和谐、拼搏。

第四条球队开展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工会的工作指导,不影响队员的本职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球队设立队务委员会负责球队日常各项事务,队务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其中领队一名,教练一名,队长一名,副队长一名,财务一名。

第六条队务委员会成员由工会单位工会提名,球队全体成员选举产生(2/3以上球员参加投票,半数以上通过),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任。

领队职责:规划球队发展,策划球队活动,召集和主持队务委员会会议、全体队员会议,提供赛事保障和对外交流联络。

教练职责:组织球队训练、比赛,确定比赛时的阵型、上场队员和人员替换。

队长职责:协助领队、教练处理球队日常事务,负责球队训练和比赛的组织协调,负责球员考勤,比赛时担任场上队长。

副队长职责:协助队长组织训练和比赛,队长授权下代行队长职责。

财务职责:负责管理球队经费,包括球队会费收取、球队相关器材服装等购置及费用报销。

第三章队员制度

第七条工会单位人员,具有较高足球技能、能经常参与球队活动者,通过自愿申请,经球队队务委员会批准后可成为球队队员。队员总人数控制在40人左右。分为一队、二队。

第八条其他非工会单位人员,有意愿加入球队的,也可自愿申请,人数不超过球队总人数的20%。

第九条队员权利:

(一)队员加入自愿,退出自由;

(二)在球队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享有参加球队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对球队建设管理提出意见、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第十条队员义务:

(一)遵守球队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积极参加球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参加比赛时可以带家属和朋友作为拉拉队员;

(三)执行球队的各项决议,服从领队、教练、队长、副队长的管理;

(四)及时缴纳队员费用(每年600元;全年出勤率达到90%的奖励600元、达到80%的奖励500元、达到70%的奖励400元、达到60%的奖励300元、达到50%的奖励200元);

(五)训练和比赛中注意自我保护,造成意外伤害由该队员自身负责,医药费用自理。

第十一条队员纪律:

(一)任何队员未经球队同意不得利用球队名义进行各种私人活动;

(二)队员在没有特殊情况下须准时参加球队安排的训练、比赛和其他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前向球队相关负责人员请假;一年内无故缺席3次者给予口头警告,缺席5次开除出队;

(三)严禁在球队活动中与他人漫骂、打架、斗殴,发生1次给予口头警告,2次开除出队;

(四)比赛过程中,队员上下场服从教练和队长安排,比赛前10分钟确定首发阵容;场上队员不准互相埋怨,场下队员积极为队友加油,不对队友作不恰当的评论和指责;

(五)连续2次不缴纳会费者,按自动退队处理;

(六)一年内参加球队组织的训练和比赛活动少于30%者,将视情劝其退出球队。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球队为非盈利性群众业余组织,对外不作为民事主体,不承担任何法律义务和责任;球队管理人员纯属义务,不承担球队活动可能引发的任何民事及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凡自愿申请加入球队者,视为同意本章程约定的所有条款。

第十四条球队队务委员会对该章程享有最终解释权。

选举人制度 篇18

一、秘书部的任务

本部门的工作是为了维持本协会的活动项目能够顺利进展的不可或缺的后勤工作,是联系各大部门一起团结开展工作的一条链条,是本协会的重要桥梁。

二、秘书部日常具体工作安排

1.负责各会议、各活动的收发通知工作(注意格式及说话语气)。

2.每次会议至少需有一秘书到场进行详细会议记录,会议后将会议内容(用word形式)整理交给该部门部长、会长及负责该部门的副会长。

3.每一位秘书负责一个部门的日常记录工作并总结情况,每一月将总结情况在月底最后三天内汇报给秘书长。记录内容包括:部门各成员各种会议、活动出勤情况(迟到、早退、缺席);工作完成情况。

4.每月至少举行一次部门例会,总结上一月的`工作情况,布置新的工作任务,例会后部长总结具体情况汇总给会长及负责该部门的副会长。

5.每次的活动后三天内,秘书长带领各副部长、干事做好总结以及收集各部门的工作总结,将总结整理存档,并将情况汇总给会长及负责该部门的副会长。

6.负责各项会议、活动教室场地的申请。

7.管理协会的财务,各项支出与收入,并作详细记录。

8.活动总结的整理存档,管理以及整理协会成员的各项资料。

三、工作要求

1.有较强的时间观念,无论是参加会议还是各项活动,佩戴个人工作证和记录本,提前5至10分钟到场做好准备工作和各项安排事宜,不能出现迟到、早退或缺席现象。

2.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每项工作必须有效率、有效果的完成,不能出现拖拉或者不按质量完成的情况。

3.协会成员之间要保持良好的联系,特别是活动进行时更需要保持联系,(若不能立即接电话,也要在事后尽快回复电话或信息给对方,说明情况并询问对方事情)。

4.各部门成员之间、整个协会成员之间,都要保持和谐、融洽的关系,成员与成员之间互相尊重,待人友善、言谈得当,举止大方、热情、有礼貌。(若出现矛盾,及时汇报给正部长、会长或副会长,以求尽快分析问题所在点,积极解决问题,化解误会,避免矛盾扩大化)。

5.学会随机应变,善于处理由于一些突发原因引发的事情,冷静、理性、迅速地解决,若个人不能处理的,及时联络各部长、副会长、会长,及时解决,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6.发挥积极主动、团结合作的精神,相互配合;同时,体谅其他成员的难处,工作中相互配合;杜绝出现相互推卸等不负责任的行为(若出现,则给予严重警告或劝退处分)。

7.要处处维护好本协会的形象与声誉,不做有损本协会形象的事,一经发现做违背本协会的事情,则给予严重警告或劝退处分。

8.会议或活动若有其他工作相阻碍,必须亲自提前向部长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四、辞职管理制度

1.部门干部、干事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职书,写明辞职原因。干部辞职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干事辞职需要会长、副会长以及部长同意;

2.经理事会、会长及部长同意后,干部、干事离职前一周内完成自己负责事务的交接工作;

五、奖惩制度(奖惩记录、总结由负责各部门的秘书负责,需要专门对奖罚和各部门会议内容进行记录,每月将情况汇总给部长)

使用积分管理制度(每人每月基础分100分,每月总结一次,期末做大总结)

1.奖励方面

(1)按时参加全体会议或部门会议,每次加5分。

(2)按时完成协会交待完成的任务,视情况加5-10分。

(3)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好的建议,并被采纳者加5分,经实践证明起了重大贡献的加10分。

(4)工作积极主动者,视实际情况加10-15分。

2.惩罚方面

(1)会议迟到、早退、缺席者,部长、副部长扣10分每次,干事扣5分每次。

(2)会议没有带上笔记本的部长、副部长扣10分每次,干事扣5分每次。

(3)未能按时完成交待的任务,视情节扣10-15分。

(4)无故不参加协会会议或集体活动者,部长、副部长扣15分每次,干事扣10每次分。

(5)会议或活动时,无视会场纪律,在会场恶意破坏者扣20分每次,影响到会议或活动正常进行者在前面基础上再扣10分。

(6)损害社协会名誉者扣20分每次。

六、奖惩措施(部门总结上表扬部门前2名;集体大会上表扬各部门前2名;期末奖励部门前3名)

1.奖励

(1)月总结部门会议上对月工作积极优秀者口头表扬

(2)协会集体大会对工作积极优秀者通报表扬

(3)期末大总结时,对工作积极优秀者进行表扬并奖品奖励

2.惩罚

(1)月总结部门会议上对月工作懒散消极者口头批评,被批评者需3天内上交个人书面检讨给部长(副会长或会长)。

(2)若做出有损协会形象或声誉的人员,视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处分,严重者劝其退会或除名。

七、本部门成员需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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