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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管理方案

景区管理方案(精品十八篇)

时间:2025-05-08 作者:文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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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旅游景区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景区管理方案 篇1

为做好学校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杜绝学校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冬季气候干燥,气温低,学校用火、用电量增加,引发火灾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稍有不慎,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把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校师生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进一步健全学校消防安全档案,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安全教育与教学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真正把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学校的常规管理中,落实到师生的日常生活中。

二、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11月9日是全国“消防日”,教体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119”消防安全教育月活动,时间为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各单位要制定好20xx年消防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以《消防法》为重点,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提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广泛发动学校师生积极关注消防、参与消防。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挂图,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征文、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加大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各单位要提升排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人员对校园内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室、会议室等人群集中的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一是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的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器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拆除私拉乱接的线路。二是严格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学生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褥、液化气罐等。三是清理学校人员集中场所内封堵、占用疏散通道上的杂物,拆除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的障碍物,保持畅通。四是拆除在学生教室、宿舍外窗安装的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栅栏。五是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公寓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和应急广播系统,安装疏散标识,损坏的要立即修复,确保有效使用。六是及时清除食堂吸排油烟设备上的油污,防止油污积累引发火灾。

四、组织消防逃生演练,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

为进一步增长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逃生技能,使学生遇到突发事件时,能沉着冷静、快速有序地撤离事故现场,减少、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财物的安全。各单位在活动月期间要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疏散演练,提升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消防安全疏散演练,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相关准备工作,确保逃生演练的实效性,并将活动材料整理存档。

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高度重视,连续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下发安全工作通知,对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重、压力大,各单位一定要认清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更加负责任的态度和更加扎实细致的工作,确保全市教体系统的安全稳定。

景区管理方案 篇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客家古城景区(以下简称“景区”)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古城资源,保障、提升景区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景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定南县老城镇老城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划定的保护范围。核心保护区为东至京九铁路线、南至老城河、西至老城村金门电站、北至化工园新国道连接线范围,核心保护区以外50米范围为控制建设区。

第三条 老城镇人民政府负责景区日常管理工作。县规划、文物、旅游、城乡建设、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景区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依法委托老城镇人民政府相关监管、处罚权限。

第四条 建立景区保护利用联席会议制度,由县人民政府分管文化旅游工作副县长召集,研判分析、调度推动景区有关保护管理利用工作。

第二章 规划与保护

第五条 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县文物部门负责对客家古城景区内的历史建筑、历史遗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进行调查、鉴定、登记,建立档案,并设置标志和保护设施。对列入保护名录的对象设置保护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遮挡、涂改或者损毁保护标志。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古城内有保护价值的对象,可以向老城镇人民政府建议列入保护名录。

老城镇人民政府收到建议后,应报县文物主管部门及时进行勘验并在七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对可能具有保护价值的,应当向所有权人、使用人或者代管人发出预先保护通知,采取保护现场等措施。

县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在预先保护通知发出后七日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不具有保护价值的,书面通知解除预先保护措施,由此造成有关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具有保护价值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列入保护名录。

第七条 景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划拨前,由县土地主管部门会同县文物部门对地下文物埋藏情况进行勘查;发现文物的,依照国家、省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八条 景区建设应当按照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核心保护区内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确因景区保护需要,无法按照标准和规范设置的,由老城镇人民政府会同县消防、规划、建设、文化部门制定相应防火安全保障方案,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景区运营单位应按照要求配备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等消防设施,并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和队伍。

第九条 列入保护名录的传统民居,其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合法、安全使用传统民居,维护传统民居完好,防止传统民居毁损,不得擅自拆卸、转让构件。

列入保护名录的传统民居需修缮的,所有权人应当及时修缮,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就修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老城镇人民政府可以与公有传统民居使用人、非公有传统民居所有权人签订协议,对传统民居的保护义务和享受补助等事项作出约定。

第十条 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县规划、文物部门制定传统民居形制导则和图集,明确传统民居的建设风貌、建筑高度、体量、外观形象、色彩、材料、细部特征、工艺手法等要求。

修缮列入保护名录的传统民居,应当按照传统民居形制导则和图集要求进行,需翻建、改建、扩建的,应当依法办理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

第十一条 鼓励景区居民迁出景区居住或在异地建设民居。

第十二条 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外,核心保护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需符合古城保护相关规划要求,并同时征得老城镇人民政府和县规划、建设、文物等部门同意。

原居民住房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C级危房的,经老城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进行修缮。鉴定为D级危房的,必须在核心保护区以外异地建设,危房按照相关规定拆除并平整。

第十三条 控制建设区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其色调、体量、高度、形式、色彩、风格等应当与古城整体风貌相协调,且不影响核心保护区轮廓线和主要视线走廊。

第十四条 对古城范围内现存不符合城市天际线、传统格局、历史风貌要求的建(构)筑物,老城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古城保护相关规划逐步依法实施降层、改造或者拆除,并对所有权人或者经营者依法予以补偿。

县旅投公司应当按照整体保护要求,完善街巷、步道、桥梁等市政设施,推进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之间风貌、形态、文化等元素联系。

第十五条 景区内建设楼台亭阁、公共厕所、垃圾投放点等各类公用设施以及设置户外广告、店牌店招、显示牌、灯箱等户外设施,其外形、色彩、格调等应当符合古城风貌要求。

第十六条 景区内项目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列入保护名录的传统民居。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确需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传统民居的,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 景区范围内项目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古城保护相关要求,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坏、擅自拆除列入保护名录建(构)筑物;

(二)破坏自然环境、传统路网和街巷体系、视线走廊和特色风貌带;

(三)超出建筑高度、体量等控制指标,或者不符合古城色彩、建筑风格和街道界面等要求;

(四)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擅自将民居改建为经营性场所;

(六)其他违反古城保护相关规划的行为。

第十八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禁止在核心保护区实施以下行为:

(一)修建储存易燃性、爆炸性、放射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二)开矿、河道采砂、采石、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

(三)滥伐林木、破坏景区绿化、擅自移植花木;

(四)在景物、设施、林木上刻画、涂污,移动、损毁景区路标、导览图、安全警示牌等标识;

(五)随意丢弃、倾倒各种生活垃圾、生产经营废弃物;

(六)随意排放污水、废气等有害物质;

(七)擅自搭棚、占道摆摊设点、扩面出店经营;

(八)临街晾晒、吊挂衣物及其他有碍观瞻物品;

(九)占用公共绿地、闲置空地、道路两侧等区域拓荒

种菜;

(十)烧荒积肥、焚烧垃圾、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燃点香蜡纸烛等违规野外用火;

(十一)放养猪牛鸡鸭等家畜家禽;

(十二)在河塘、水系采取投毒、电击、炸鱼、绝户网、下地笼等方式捕鱼,或私划船只、洗衣物、洗车;

(十三)从建筑物、构筑物向外抛洒物品;

(十四)胁迫、诱骗游客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索要或骗取游客额外费用,不明码标价格、哄抬物价;

(十五)随意驾驶、停放机动车、二轮车;

(十六)其他损坏损害景观、设施以及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第十九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景区内进行以下活动,应当报老城镇人民政府同意:

(一)设置、张贴大型户外广告;

(二)举办大型经营性游乐、会展、体育等活动;

(三)开展科学研究、教学实习等活动;

(四)组织开展大型民间信仰活动或其他聚集性活动;

(五)其他影响景区运营、安全、秩序的活动。

第二十条 在景区内开展餐饮、住宿、旅游等经营性活动,应当经景区运营单位同意,并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取得相关许可证。

产权人、经营者设置店招牌匾应经景区运营单位同意,对破损、脱色、字体残缺等影响古城容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店招牌匾,应自发现之日起十日内予以维修、更新。

第二十一条 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依照本办法加强对景区保护利用工作日常监督指导。

第二十二条 老城镇人民政府应当推广利用数字信息技术等手段,加强对列入保护名录对象的监测,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理破坏古城的违法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自觉保护古城,对破坏古城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

第三章 合理利用

第二十三条 老城镇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古城合理利用,有序推进古城功能有机更新,制定古城产业引导、控制和禁止目录以及业态调整政策,推动古城文化、商贸、旅游发展。

古城范围内因迁址、产业调整而腾退的土地、房屋以及零星用地,应当优先用于发展文化旅游事业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现有闲置土地及其他可用地,由老城镇人民政府根据古城保护利用要求提出调整用途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老城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据相关保护规划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的特征,按照业态特色化、差异化要求,会同县旅投公司、景区运营单位提出相关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改造利用方案,经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传统民居所有人或经营者在不改变历史建筑主体结构、外观以及不危害历史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结合实际进行保护性利用。

鼓励利用历史建筑开设博物馆、陈列馆、纪念馆和传统商铺等,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展示。

第二十六条 鼓励利用传统民居展示古城传统生活形态和民俗文化,依法从事与古城保护相适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七条 鼓励有关单位或个人在景区运营单位同意下依法从事下列活动:

(一)拍摄影视作品、书法创作、设立文化创作基地、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等;

(二)组织传统戏曲、民间艺术、民俗等表演;

(三)开办各类专题博物馆、陈列馆以及艺术品、民间藏品交易展示场馆;

(四)开发古城游、文化游等特色旅游;

(五)经营民宿、特色小吃和传统餐饮;

(六)制作、销售、展示定南名优特产品、民间工艺品、旅游纪念品;

(七)其他有利于古城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传播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老城镇人民政府、县旅投公司、景区运营单位可以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助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和资本参与古城保护利用,从事符合本办法和产业布局规划的经营活动。

第四章 相关责任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 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老城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权机关依法处置: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不组织编制或者不按照法定要求编制、修改、公布古城保护相关规划的;

(二)因保护不力或者决策失误致保护对象被列入濒危名单的;

(三)收到列入保护名录的建议后,未及时组织勘验或者未实行预先保护造成后果的;

(四)违反本办法规定批准不符合古城保护相关规划、历史建筑保护图则和传统民居形制导则、图集等要求的建设活动的;

(五)擅自作出传统民居迁移或者拆除决定的;

(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擅自设置、移动、遮挡、涂改或者损毁依法设置的保护标志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所有权人、使用人或者代管人未履行预先保护义务造成有保护价值的对象毁损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一)擅自拆卸、转让传统民居构件的;

(二)未按照传统民居形制导则和图集进行修缮、翻建、改建或者扩建的;

(三)造成传统民居毁损的。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等相关规定的,由老城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定南县文广旅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景区管理方案 篇3

一、活动意义:

通过本次活动,增加我们班级成员的团队意识,提高班级的凝聚力,增进同学之间的友谊,使同学们互帮互助!

二、活动时间:

xx年xx月xx日

三、活动地点:

厦门市集美后溪悦神休闲农庄

四、活动人物:

自动化xx班

五、活动目的:

希望通过这次活动能拉近同学们之间的距离,增强同学之间的凝聚力,使我们班的'同学能够团结互助,积极进取,和谐友爱。同时也希望通过这次活动能促进优良学风的建设,进一步把我们自动化xx班建设为和谐班级。

六、活动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

交通工具:公交车

路线:409路:龙舟池————第二农场,后溪站下,步行。

1、每次上下车时都必须点清人员,以确保同学全部到位,如若有同学因急需要暂时离开,应该先向班委说明原因。

2、上下车时,同学们要遵守秩序,在车上不可以嬉戏,吵闹或是把手,头伸出窗外,以避免行车过程中所带来的危险。

3、向同学们说明活动范围以免走失。

4、自带备用药品或者其他个人必需品,到达后及时向当地了解离游览地点最近的医疗机构位置,以防万一。

5、禁止玩危险刺激的游戏,活动期间,由班长,副班长负责活动中的提醒和督促工作。

6、钥匙,电话,钱包等可以统一保管,不要带贵重物品参加活动。

7、人员尽量不单独行动,不要离开集体活动范围太远,若发现有人员离开时间太久,应该及时联系,女生行动至少3人一起,所有人不可以擅自离队,如若有事,需要报告。

8、在游玩结束后,班委应该清点人数,之后乘车回校。

9、活动如果遇到雨天,顺延活动。

景区管理方案 篇4

活动目标:

1、通过秋游活动,让幼儿充分感受集体外出时的兴奋和喜悦。

2、寻找和观察秋天的美景,感受大自然中各种植物的变化。

3、知道要跟着老师和同伴,不能擅自离开集体。

4、锻炼幼儿坚持到底的意志,吃苦耐劳的精神。

活动准备:与家长联系,帮助幼儿准备一些零食。并对幼儿进行卫生教育,不乱扔垃圾,应扔到垃圾袋。幼儿园准备好小礼物,每位幼儿一份礼物。

活动过程:

一、结合图片谈论自己的家乡

谈话:

1、我们的'家乡有什么有名的地方?

2、我们的家乡有哪些好玩的地方?

二、交代游玩的地点及安全要求

三、组织幼儿进行秋游活动——登长城比赛

1、8:00全体人员集中xx下。

2、集中幼儿和家长集体合影留念。

3、比赛开始,比赛路程:从xx到xx。提醒孩子和家长安全第一,比赛第二,做到自己保护好自己,一切安全第一。

4、在终点站集中,分发奖品,并休息,让幼儿享受自己带来的美食,并留影。提醒不乱扔垃圾,应扔到垃圾袋。

5、游览老人公园,感受秋天的美,下长城,活动结束。

注意事项:

1、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提醒幼儿在活动地点不拥挤,不乱跑,不离开老师和家长制定的活动范围。

2、携带急救用品,以防幼儿突发事件。

3、家长幼儿鞋子的大小要合脚的运动鞋。

4、幼儿穿秋装园服,白色短袖穿里面。

5、自带适量的零食和饮料,杜绝浪费;并注意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

6、家长请带好自己身份证(xx户口身份证)。

景区管理方案 篇5

为了确保景区水上活动的安全,保护游客的人身安全,提高游客的游玩体验,特制定本水上安全实施方案。

一、目标

1、加强景区水上安全管理,确保游客安全。

2、提高游客的水上安全意识,减少水上事故。

3、及时处理水上紧急事件,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二、实施内容

1、建立健全水上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详细的水上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职责。

设立专门的水上安全管理团队,负责监督、检查和评估各项安全工作的实施情况。

2、加强水上安全设施建设

在水域周边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安全提示牌,提醒游客注意安全。

安装防护栏、救生设备等安全设施,确保游客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得到及时救助。

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对景区员工进行水上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对游客进行水上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游客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监管和巡查

加大巡查力度,对水域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确保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确保游客的安全。

5、制定应急预案

制定详细的水上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救援措施和联系方式等。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和游客的应急处理能力。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2、加大投入,保障水上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水上安全。

景区管理方案 篇6

一、编制目的

针对油田生产设备电气自动化的特点,结合采油四队歧二站、歧六站、歧十三站和歧十五站的生产实际,为了能迅速、准确和积极有效的处理生产中大面积停电事件,能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停电造成的原油产量影响和损失,维护我队的经济利益,我们特意制定出了此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积极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措施,有效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强日常应急知识的学习和演练,提高停电对原油损失的思想认识水平,进而提高职工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处理能力。

2、统一指挥

在采油四队班子的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应急指小组、生产调度和电力办等单位,组织开展事故处理和恢复生产的各项应急工作。

3、分工负责

按照分部门分站分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应急小组组长或值班干部根据各站停电的特点,积极与各部门或班站协调、沟通、了解停电原因,并迅速做出停电处理指示,事故处理效果要跟踪和监督,有必要时做出适当的调整方案,最后总结事故处理效果的得失,并组织职工对不足之处加以学习和演练,以进一步巩固应急职能水平。职工在发现现场停电时,应立刻针对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向组长或其他成员汇报情况,了解停电原因,并根据指示积极主动的正确处理停电事件。

4、突出重点

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应想法设法保证管线不冻不堵,设备不被损坏,为来电做好充分准备。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原油混输泵、重点油井和注水泵的生产、运行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最大程度上减少损失。

三、应急机构

采油四队根据原油生产特点及班组成员分配情况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组长崔清海统一领导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班站长结合本站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本站应急预案,并负责本站日常操作安全监督与指导,控制事件的蔓延和二次事件的发生。应急小组成员除了队干部外还包括各站站长及大班所有成员,应急小组成员手机24小时开机,以保证通讯的畅通,应急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迅速集合,坚决执行统一指挥的任务。

四、应急处理内容

值班职工发现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各站应参照以下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1、歧二站立即开泵直通阀门,关泵进出口阀门,歧十五站关掺水炉,调小外输炉炉火,正在施工作业且受用电安全影响的项目,各站立即通知并停止施工。

2、立即通知站长或其他应急小组成员,说明停电时间及其影响,并要求了解停电原因,告知相关班站,并迅速进入应急状态。

3、站长接到大面积停电通知后,根据最新生产变化,综合考虑整体安全生产影响,立刻做出恰当的反映,指派值班员工进行相关的安全操作,明示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哪几方面的.安全内容,以及监督值班员工是否已做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如歧二站的泵直通阀门是否已经打开。

4、站长通知应急小组组长或其他应急小组干部,并要求组长协调生产调度或电力办了解停电原因和停电的时间长短,根据本站安全生产特点向应急小组组长明示需要什么样的应急工具设备或人员协助。根据组长所了解到的信息和要求,结合本站生产工艺的使用特点,安排值班员工进行相应的安全操作,并嘱咐值班员工在操作中所需要注意的安全细节,随时跟踪监督。

5、应急小组接到通知后,应如实向生产调度反映实际情况,有必要时请求其帮助协调各部门,如歧二站的外输终端南一站。此外,根据全队生产实际出发,协调电力办帮助值班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并及时向各站长反馈上级的意图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6、在需要更进一步了解现场或现场人手不够时,应急小组及时调用本队车辆或大班人员协助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为恢复生产争取有利的主动权。

7、处理完停电事件后,应及时通知值班员工,值班员工检查电路后,立即启井。在启井过程中,为了减少因停电时间过长或者管线冻堵所造成的产量损失,我们应该遵守以下三大启井原则:

a)高产量高液量油井优先启;

b)含水低粘度大油井优先启;

c)特殊护理油井优先启。

8、冬天停电时间较长时,水井要放空,油井扫线,防止管线冻堵,给生产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来电时应关好放空阀门及时开启注水泵,并关注压力变化,等压力稳定后方可离开。

五、应急保障

1、装备保障

各班站和干部在积极学习、掌握应急技能的基础上,还要根据应急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如:手电筒、绝缘手套、雨鞋、试电笔、值班车等设备,并定期校检,保证应急装备始终处在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2、人员保障

加强与生产调度、电力调度、班站长和值班职工的协调,保证通讯的畅通无阻,为组织事故救援队伍、抢修维护迅速恢复生产做好积极的准备,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职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培训和演练

1、培训

各班站应认真组织员工对应急预案进行学习,并通过站员之间及请教专业技术人员,从交流与研讨中学习与提高,达到应急抢险的基本素质水平。

2、演习

应急领导小组至少每年协调组织一次应急联合演习,加强和完善采油站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各采油站应根据自身生产特点,定期组织本站职工进行应急救援演习,通过培训和演习,培养职工的应急处理能力,使其在突发事件中杜绝惊慌失措的现象。

最后,还应在执行的过程中,总结处理事件的败笔之处,并告知全体职工加以学习,有必要时还可以针对性的重新组织培训或联合演练,以不断改进该预案的不足之处,进而达到巩固应急能力的目的。

景区管理方案 篇7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旅游景区管理服务水平,促进我县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持续达标,努力塑造我县旅游整体形象,根据《旅游法》《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安徽省旅游条例》及《淮南市寿州古城保护条例》等规定,对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现就加强我县旅游景区管理,制定如下制度:

一、职责划分

(一)县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职责

1.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旅游景区的全面管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旅游景区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困难;

2.对出现游客重大服务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在省、市旅游景区等级复核中出现降低或取消等级情况的,对旅游景区所属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或问责。

(二)县旅游局职责

1.负责全县旅游业发展统筹协调和旅游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全县旅游景区整体宣传营销,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开展文明旅游,实施智慧行,指导旅游公厕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3.按照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和细则,加强前置服务,指导旅游景区做好复核和满五年期旅游景区评定性复核前期准备工作,协助上级旅游景区评定委员会对我县开展A级旅游景区的复核工作;

4.对旅游景区长期经营管理不善,游客接待量严重减少,接待设施和服务质量明显下降,游客好评率低,社会反响较差等问题,进行及时调查,提出解决方案;

5.以游客满意度为导向,建立旅游景区管理服务综合评价体系;

6.加强旅游景区监管,每半年牵头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对旅游景区进行全面的综合服务质量大检查;

7.在重大节日、旅游活动、上级检查之前,组织县直有关单位对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8.及时妥善调查处理旅游投诉和纠纷,大力支持县旅游巡回法庭开展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旅游景区所属管理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旅游景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作要求,严格遵守旅游景区总体规划;

2.对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监督指导旅游景区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和旅游景区内的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加强管理,进行安全、消防演练,保障游览安全;

3.对旅游景区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加强生态保护宣传引导,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4.保护旅游景区基础设施,不断提高游览服务水平,打造一流服务环境;

5.结合美丽乡村和发展全域旅游,实施垃圾、污水、厕所治理“三大革命”,不断加大所属旅游景区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监督旅游景区按照国家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完善景区配套设施。

(四)旅游景区经营单位职责

1.收费旅游景区,要按照合同约定落实经费投入,专项用于服务质量和服务设施的提升完善,对质量不达标的责令整改并取消当年奖励;免费的旅游景区,由所属管理单位按A级旅游景区标准不断投入和提升完善;

2.严格遵守旅游景区总体规划,建立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保护制度。严禁擅自对景区景点进行开发建设,对确需增加的景点或大型旅游设施,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报批,经县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实施,同时向上级旅游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3.按照省、市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全县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提升活动的要求,加大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实施旅游厕所A级建设,提升旅游景区环境质量。强化旅游景区内承租单位的统一管理,不得在旅游景区内向外承包与旅游内涵不相适应的项目,保障旅游景区内良好的经营环境;

4.旅游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排查建筑物、消防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合理设置并公布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科学调控游客容量,建立健全旅游高峰期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应急预案和紧急救援机制,每年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消防、反恐演练,确保游客安全;

5.切实加强景区软件建设,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以游客为本,完善游览设施、丰富服务内容。强化文明旅游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公开旅游景区各项服务内容、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服务达标、规范、人性化。

(五)公安、消防、安监、环保、市场监管(食品卫生)、文明、文化(文物)、交通、林业、水务、发改(物价)、民族宗教、住建、城管、国土、税务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按职责对旅游景区实施监管。

二、奖惩机制

为促进授牌旅游景区安全运营、管理达标、优质服务、环境整洁优美,经旅游主管部门认定,采取以奖代补办法,对旅游景区所属管理牵头责任单位(景区所在乡镇或县主管部门)和经营单位进行奖励:

1.通过县级每年两次联合检查,对质量持续达标和管理服务水平优质的旅游景区所属管理牵头责任单位和经营单位奖励:4A奖励20万元,3A奖励10万元,2A奖励5万元,奖金按旅游景区所属管理牵头责任单位、经营单位分别以30%、70%的比例进行分配;

2.通过市级以上旅游景区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性复核的旅游景区奖励:4A奖励30万元,3A奖励20万元,2A奖励10万元,奖金按旅游景区所属管理牵头责任单位、经营单位分别以30%、70%的比例进行分配;

上述奖励,以旅游部门的正式文件为依据。由县旅游局提出奖励方案,在县政府的网站公示15天后无异议,上报县促进旅游业发展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审定后兑现。

3.本奖励规定仅适用于县级奖励,符合条件者申报国家、省、市奖励不受影响;本奖励规定与县其它政策有重复的,按照就高原则,同一项目不重复奖励;

4.本奖金必须用于旅游景区对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进行质量提升的项目建设,以及周边直接服务于景区的配套设施建设,由县旅游局具体负责监管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

5.凡被县级检查通报批评的当年不予奖励;凡被上级旅游景区评定委员会通报警告、严重警告、降级、取消等级的旅游景区,当年不予奖励,并取消旅游景区所属管理单位县级旅游目标绩效考评先进单位评选资格;

6.奖励所需经费,从县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支出,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其他

1.本规定由县旅游局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以前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景区管理方案 篇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景区整体服务质量,营造安全、舒适、和谐的游览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特制定本景区物业服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景区内所有物业服务活动,包括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护、安全保卫、游客服务、投诉处理等方面。

第三条 物业服务应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专业高效、持续改进”的原则,确保为游客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旅游服务体验。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景区物业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全面协调和管理景区内的物业服务工作。中心下设环境卫生组、绿化养护组、公共设施维护组、安全保卫组、游客服务组及投诉处理组等专项小组。

第五条 各专项小组职责明确如下:

环境卫生组:负责景区内外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及垃圾分类处理等工作。

绿化养护组:负责景区内绿化植物的种植、养护、修剪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公共设施维护组:负责景区内道路、桥梁、亭台楼阁、标识标牌、照明设施等公共设施的巡查、维修及保养工作。

安全保卫组:负责景区内的安全巡逻、秩序维护、紧急救援及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

游客服务组:负责游客咨询、导览服务、票务管理、行李寄存、失物招领及特殊人群服务等。

投诉处理组:负责接收游客投诉,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提升游客满意度。

第三章 服务标准与要求

第六条 环境卫生服务标准:保持景区内外环境整洁,无垃圾、无污水、无异味,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及时。

第七条 绿化养护服务标准:绿化植物生长良好,修剪整齐,无病虫害,景观效果佳,季节性花卉更换及时。

第八条 公共设施维护服务标准:公共设施完好率高,标识清晰,运行正常,维修响应迅速,确保游客使用安全便捷。

第九条 安全保卫服务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巡逻,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游客人身及财产安全。

第十条 游客服务标准:提供热情、周到、专业的游客服务,解答游客疑问,满足游客合理需求,提升游客满意度。

第四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一条 建立物业服务监督机制,定期对物业服务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 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将物业服务质量与员工绩效挂钩,激励员工提升服务质量。

第十三条 鼓励游客参与监督,设立游客意见箱、投诉电话等渠道,及时收集游客反馈意见,不断改进服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景区物业服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随着景区发展和服务需求的变化,本制度将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景区管理方案 篇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景区环境卫生管理,提升游客体验,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景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景区内所有区域,包括自然景观区、文化遗址区、游客服务中心、餐饮住宿区、公共卫生间、停车场等,旨在规范景区卫生服务行为,确保景区环境整洁、优美、安全。

第三条 景区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卫生服务管理部门,负责景区日常卫生监督、检查、考核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等工作。

第二章 卫生服务标准

第四条 景区内应实行垃圾分类制度,设置清晰标识的垃圾桶,引导游客正确投放垃圾。垃圾桶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外观整洁。

第五条 公共区域(如步道、广场、观景台)应每日清扫,保持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水。特殊区域(如山林、水域)应定期进行清理,防止自然垃圾堆积。

第六条 餐饮住宿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卫生规定,厨房、餐厅、客房等区域应保持清洁卫生,餐具、茶具等用品必须一客一消毒。

第七条 公共卫生间应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卫生纸、干手器等,保持通风良好,无异味,地面、墙面、便池等每日多次清洁消毒。

第八条 景区内建筑物、雕塑、碑刻等文化设施应保持原貌,定期维护,防止人为破坏和自然侵蚀。

第三章 监督与检查

第九条 景区卫生服务管理部门应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对景区各区域卫生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第十条 鼓励游客、员工及社会各界对景区卫生状况进行监督,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四章 宣传与教育

第十二条 景区应通过多种渠道(如宣传栏、广播、电子显示屏、官方网站等)加强环境卫生宣传,提高游客环保意识。

第十三条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卫生服务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每位员工都能成为景区环保的倡导者和实践者。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景区管理机构所有。

第十五条 随着景区发展及法律法规的更新,本管理制度将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景区管理方案 篇10

一、目的

为加强景区对观光车辆的管理,提高景区对游客在乘坐观光车期间发生安全及突发性事件的紧急救援、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游客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

成立观光车安全及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及成员组成,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和组织观光车安全及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设立技术支持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等,明确各组职责与分工,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应急准备

观光车驾驶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熟知岗位职责,切实落实责任。

观光车应每日进行例行检查,包括车辆机械部件、制动系统、安全带、灭火器等的功能正常情况。

景区应设立专门的应急指挥中心,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以便及时调度和指挥各个应急队伍。

四、应急响应与处置

当发生观光车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通知应急指挥中心,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游客。

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调派景区医务人员及部分值班警员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同时联系周边的医疗机构。

现场救援人员应迅速疏散乘客,并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对受伤游客进行初步的`医疗救治后,观光车驾驶员要按照领导的指示将患者尽快送到专业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五、后期处置与恢复

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包括移除损坏的车辆、设施等。

对受损的观光车和设施进行修复,确保景区观光车的正常运营。

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及相应整改措施,上交书面报告,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景区管理方案 篇11

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水上旅游项目受到越来越多游客的喜爱。为确保游客在水上活动中的安全,提高游客的满意度和体验,本景区特制定水上安全实施方案。

一、目标

1、建立完善的水上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游客在水上活动中的安全。

2、提高游客的水上安全意识,降低水上安全事故发生率。

3、及时处理水上突发事件,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二、实施内容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详细的水上安全管理规定和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

设立水上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和评估水上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

2、加强安全设施建设

在水域周边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警示牌,提醒游客注意安全。

配备充足的救生设备,如救生衣、救生圈、救生艇等,并定期检查其完好性。

建立完善的.监控系统,对水域进行全方位监控,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对景区员工进行水上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加强游客安全教育

在游客进入水域前,向游客讲解水上安全知识和注意事项。

在游客参与水上活动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确保游客遵守安全规定。

5、加强安全检查和巡查

定期对水上设施、救生设备等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加大巡查力度,对水域进行定期巡查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6、建立应急响应机制

制定详细的应急响应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救援措施和联系方式等。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和游客的应急处理能力。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水上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大投入,完善水上安全设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共同维护水上安全。

景区管理方案 篇12

一、引言

本预案旨在确保景区观光车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响应,保障游客和员工的安全。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面统筹和协调景区观光车的应急处置工作。

综合协调组:负责组织抢险队伍,进行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转运。

安全疏散组:负责组织人员疏散,确保游客安全离开现场。

三、应急设施与装备

建立应急指挥中心,配备内部通讯系统,确保通讯畅通。

配备应急电源车、应急救援车等必要的设备和物资。

四、应急响应与处置

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报告给景区应急管理部门。

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并通知相关部门和机构参与救援。

现场救援人员应迅速疏散乘客,并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

五、后期处置与调查

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包括移除损坏的车辆、设施等。

对受损的观光车和设施进行修复,确保景区观光车的正常运营。

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查明事故的具体原因和责任方。

总结事故经验教训,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宣传、培训与演练

通过景区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观光车安全知识和应急措施信息。

定期组织景区工作人员和驾驶员参加观光车安全培训。

制定演练计划,模拟突发事件的应对过程,提高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景区管理方案 篇13

一、为保证医疗工作秩序,防止突发停电、停水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本着预防为主、分工负责的原则,增强抵御突发停电、停水事故的能力,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有效地防止事故隐患,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保障水、电、气的正常运作,特制定厦门市妇幼保健院的突发停电、停水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二、本预案指突发紧急情况造成病人或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损失或与医院有关的安全事故突发的责任事件和非责任事件,本预案制定厦门市妇幼保健院紧急情况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以行政院长负责制为主,后勤、医务护理、消防等基层领导为成员,各科工作人员包括水、电、气在岗工作人员为组员的救急小组。

三、紧急情况按性质分类有: 事故:因自然灾害影响或不可逆转的原因而造成的突发停电飞停水,损失比较大。

事件:突然跳闸或不正当使用电源而引起的突发停电、停水,损失不大。线路检修,或由于电力资源维护而引发的停电、停水事件。

四、紧急情况报告程序及内容:

1、在接至电力或水力部门停电、停水通知时,保障部门应及时通告各科室作好准备工作,并进行备用电源的预启动和准备开启二回路电源。

2、在接至科室的停电、停水报告时,水、电工维修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对事故迅速作出正确的判断,然后采取有效的措施,排查事故。

3、由于病人或工作人员不正当使用电器或电源而引发的停电事故或灾害性事故,应保持头脑清醒,在第一时间拨打电工维修人员的电话,并向总值勤班和值班领导汇报。若由非正当原因电路损坏而引起的.火灾,应及时拨打保卫消防科的电话。通知电力维修人员与院部总值班人员。

五、预案实施: l、基本原则:第一知惰,快速应对,按层分工,分级负责,统一指挥,各方协作,对突如其来的紧急情况作出快速反应。

2、重大紧急情况,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及时和院部联系,根据院部的意见对紧急情况作出妥善的处置。

3、当临床一级科室接到总务科的停电通知后,应对本科室的工作提前作出安排,接停水通知应及时作好水源的储备,停电前应向总务科领取应急电源灯,向病人将停电、停水原因解释清楚。

4、在由于突然跳闸或线路问题引发突然停电、停水的事故时应立即拔打电工值班室的电话或总值班电话。每个科室应将水、电维修工的电话贴在醒目的位置,并开启备用应急灯,关闭贵重医疗设备电源,以防突然来电时由于电压不稳造成损害;同时电工在接到时报警电话后,如若有重点科室的报警,要即时开启第二回路的电源,或启动备用柴油自起动发电机,在5秒内即需供电,确保重要科室(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监护室、急诊科等)的安全用电、用水。

5、夜间突发停电、停水事故后,也应直接拨打水电维修工的值班电话,手术室等重点科室若有手术或危重病人的抢救任务,则必须通知总值班和医务部,由总值班现场作出处理决定,任何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值班领导的安排。科室值勤班医生和护理人员则必须指挥和安抚病人留在病室,不可慌乱,或来回走动,避免发生不测。

6、突发停电、停水及需维修的事件,相关科室或知情人员应立即向总务科或分管领导、总值班报告,由总务科迅速安排水、电维修工迅速查明原因,进行抢修,值班人员与科室值班医生将原因向病人解释清楚,维持好秩序。

六、有关规定和要求

为能在事故、事件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的处理事故事件,尽可能减少事故事件造成的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水电工在平时每天检修电路时,特别要检查各楼层病室特别是重点医技科室(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监护室、急诊科等)的安全指示灯是否正常,确保异常停电、停水时楼道的照明。

七、调查与结案:事故事件的原因、过程的调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坚持事故事件的原因过程责任归属未查清不放过、整改后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在对紧急情况进行应急处理后,根据具体的职责分工,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应对紧急情况发生的原因、过程及时认真的调查,限期总结。

八、纪律与奖惩: 在对事故情况的应急处理和事后处理中表现出色的人员,医院将通过讨论给予奖励。

景区管理方案 篇14

活动目的

以《20xx年度总体营销战略》为指导,充分体现“地球上最美母亲”核心价值,全面推出“做回自然的孩子”形象宣传口号,初步启动周边城市目标市场,激发样板城市散客群体,引爆国内中等消费群体市场。

活动时间

农历七月七日(公历八月六日)

活动主题

“做回自然的孩子”——就在自然中相爱

活动内容

1、自然之子俱乐部启动仪式、

2、“七夕”求婚战役

活动安排

一、“自然之子”俱乐部启动仪式

活动流程:

1、自然之子俱乐部于8月6日早上9:00于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正式成立,标志着湿地公园与“一湖清水,为世界守护”的理念进入了“做回自然的孩子”的新阶段。

2、在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游客服务中心外举行盛大启动仪式与揭牌仪式。

3、一元钱公众捐款方式正式向社会公布

4、七夕节当天10:00,带有十全十美的`寓意中,参加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求婚仪式的情侣在全场祝福中投入第一元。

5、设计制作捐款箱(样式为鄱阳湖全景图模型)设立在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边。

奖励规则:

1、8月6日当天购买门票的游客,直接成为自然之子俱乐部首批会员。

2、参加捐赠启动仪式者当即加入自然之子俱乐部

3、从当日购买门票游客中抽取10名幸运俱乐部会员,赠送门、船票一套,罐装鄱阳湖银鱼一套。

4、赠送当日购买门票的游客“做回自然的孩子”关爱手卡作为礼物

二、求婚战役——在自然中相爱活动

活动流程:

1、7月12日至7月22日向社会各界征求“水、陆、空”三种形式最浪漫的求婚方案。(可提供水上摩托、仿古战船、乌篷竹筏、湿地科学园、水上飞机等道具)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将自己策划的求婚仪式通过邮箱或者邮寄的形式于7月20日前投稿。

2、8月1日前评选出7个最浪漫的求婚仪式。

3、“七夕”当日按照获选求婚方案为本人或者亲朋好友组织求婚仪式。

4、8月6日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免费组织、实施求婚全过程。

5、8月6日组织“一元钱给力鄱阳湖”俱乐部启动仪式。

6、参加当日求婚仪式的嘉宾与游客一起参加“自然之子”俱乐部启动仪式。

7、七夕下午13:14分,经过甄选的7个求婚方式在湿地公园及专业婚庆公司的帮助下正式开始,带给您意想不到的浪漫,在仪式结束后情侣共同参加一元钱俱乐部捐赠活动。奖励规则:

8、获选求婚方案,发奖励证书,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价值200元的纪念品一份,赠送门、船票一套。

9、参加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组织求婚仪式的情侣,赠送门、船票一套。

10、赠送当日购买门票的情侣“做回自然的孩子”关爱手卡作为礼物;

三、配合活动

1、活动名称:“你是我的眼”——情侣配合活动地点: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

活动时间:20xx年8月6日11:00—12:00

游戏规则:

当场选三组情侣,男生背负女生,用纱巾蒙住眼睛。女生用声音为男生指引路线,绕过路障,达到终点,最先到达者为胜。

场地说明:场地为30Mx15M长方形场地,路线上由椅子构成路障,以绕桩形式通过,终点放置鲜花一支,且设置固定在地面的气球,踩破气球和拾起鲜花都必须由男生完成。优胜奖励:赠送门、船票一套,情侣帽一对,鄱阳湖银鱼两份

2、活动名称:“我们的爱,毫无压力”——情侣踩报纸活动

地点:乌金汊码头竹筏停靠区

时间:20xx年xx月xx日下午13:30—14:30

游戏规则:

游戏开始后各对情侣分别站在一张报纸上(情侣之间可互相背着、抱着),各人身体的任何部位,不得碰触地面(坚持五秒钟)。成功后再对折报纸站着,接着再对折……直至身体任何部位触地就宣告失败,最后以最佳办法能站进最小报纸的组为胜。

优胜奖励:赠送门、船票一套,鄱阳湖银鱼两份

四、政策说明

1、“七夕”节当日所有游客免门票,赠送购票游客太阳帽一领。

2、“七夕”节生日的游客凭身份证(8月6日或农历七月初七)门船票全免,并赠送礼品一份(太阳帽一领)。

3、8月1日至8月5日,所有游客门票6折优惠(50元/人,本县按本地居民政策执行)。

景区管理方案 篇15

为了保障游客在水域活动中的安全,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景区游客游玩体验,特制定本景区水上安全实施方案。

一、责任分工

1. 景区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落实和监督水上安全相关工作;

2. 水上安全管理员负责每日水域巡查、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游客安全教育等工作;

3. 游客应自觉遵守景区规定,配合景区管理人员做好水上安全工作。

二、水域安全设施

1. 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包括水深标识、禁止游泳标识、紧急救援电话标识等;【W286.cOm 迷你日记网】

2. 配备救生员,确保水域内有足够数量的.救生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3. 配备存放急救箱,保障在发生意外时及时进行应急处理。

三、游客安全教育

1. 在入园通道、景区导览图等显著位置设置水上安全宣传牌,告知游客注意事项和预防溺水知识;

2. 每日定时举行水上安全教育活动,向游客介绍景区水域安全设施和救援方式;

3. 对未成年游客特别重视,提供专门的水上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其能够正确应对水上突发情况。

四、应急处置措施

1. 发生溺水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救援行动;

2. 救生员应迅速实施营救,同时通知管理部门和医疗救援力量;

3. 若游客被救起后出现伤亡情况,应立即进行急救处理,并清晰记录事故过程和处理情况。

五、定期检查

1. 每月对水上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2. 每季度对水上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景区管理方案 篇16

一、活动背景

目前学院已举办多次常规的此类活动和特色活动受到了各部门和同学们的充分肯定和赞扬,经过长时间的摸索学习与发展,学院经济与管理系旅游专业现已逐渐走向成熟,经过大家的多次商讨,现预计在校外举行一场旅游景区讲解比赛。

二、活动宗旨及主题

活动主题“赏民俗文化,览秀美山水,品异地风情,决个中高低”

活动宗旨“普及旅游知识,活跃校园文化,促进高校旅游文化的繁荣与发展”

三、活动目的

学院举行此次活动,为增添学院的文化气息,丰富学院同学们的课余生活,陶冶同学们的情操,为喜欢旅游业的同学提供一个了解的机会与展现的平台,让更多的'人了解“女皇故里”,以旅游传递文化,以人文促进旅游,用我们的实际行动为广元的旅游事业尽上我们的一份绵薄之力。

四、活动宣传标语以及一些内容

只要是对旅游有着浓厚兴趣,渴望施展才华,有意识锻炼自己 各专业学生,想要展示自己演讲能力的学生,均可以报名参赛。 本次活动赛场地点在校内和皇泽寺及昭化古城,以“向山水找 自我”为本次活动的口号。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决赛会有广元电视台做全程跟踪报道。

五、活动组织单位

主办:

承办单位: 经济与管理系

六、参赛对象

川信学院全体学子

七、活动内容以及具体安排

1、活动方式:

活动分为初赛和决赛

2、活动内容

初赛进行时间:20xx年5月15日(报名时间到初赛这段时间请各位报名者自行准备讲解内容以及资料)

初赛进行地点:校内(自己选择景点进行讲解,注:初赛可带稿演讲)

决赛进行时间:20xx年5月28日—29日

决赛进行地点:皇泽寺和昭化古城(注:两个景区分别准备一个景点进行讲解)

3、讲解范围

初赛不限讲解地点,但一定是与景区有关;决赛讲解广元市皇泽寺和昭化古城内部景点。

4、活动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xx年5月5日---5月10日

报名总负责部门:旅游协会

报名方式:分各系报名后再汇总

报名地点:各系部

5、比赛要求:

(1)个性突出,留给人深刻的印象。

(2)讲解得体,突出主题,语意鲜明,要突显活力,有健康向上的风采。表情“自然,大方,得体”。

(3)决赛所有讲解均必须脱稿,望各位能带给大家一个不一样的 和昭化古城。

(4)讲解内容健康向上,参赛选手可大胆创新讲解方式以展现导游个性。

八、奖项设置:

1、素质学分奖励

素质学分由两个部分组成:

(1)基本学分:参赛选手报名并参加主办方组织的景区讲解比赛初赛,可获取基本学分0.4分。

(2)竞赛学分:根据获奖情况,参赛选手可以获取一定学分,详情如下:

在决赛中获奖者学分2分

在决赛中未获奖者学分1分

2、其它奖励

最佳景区讲解创意奖 (一名)

景区讲解大赛一等奖 (一名)

景区讲解大赛 二等奖 (两名)

景区讲解大赛三等奖 (三名)

景区讲解大赛优秀讲解员(八名)

九、活动负责部门

经济与管理系

十、评分标准:

(1)评委:

由旅游局相关领导、旅行社管理人员、经济与管理系旅游专业老师担任。

(2)采取100分的评分制进行评分,最低分为50分。

景区管理方案 篇17

一、成立冬季施工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为认真开展好此次冬季安全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通过排查切实减少隐患,遏制事故发生,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无事故目标的实现。项目部成立了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科,负责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整改落实工作。

二、指导思想

根据支队的相关检查要求,结合工程施工特点,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加强危险源监控、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要求各科室负责人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按照检查大纲要求,认真开展冬季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过排查,切实规范现场施工秩序、查找出各种隐患,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不断推进项目部20xx年安全目标的实现。

三、检查内容

1、关于冬季施工的安全预案制定情况以及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会议纪要完整情况。

2、车辆的防冻防滑措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施工人员的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

4、冬季取暖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用电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6、防火措施是否到位。

7、生活用水防冻保证措施。

四、工作要求

建立和落实此次活动的工作责任制,对排查中查处的隐患和问题要全面认真总结,客观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发挥干部的带头作用,对逾期不整改者一律不进理由,不讲情面,实施责任处罚,以保证安全隐患整改的彻底落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确保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

景区管理方案 篇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景区内游客家庭的出游体验,特别是满足携带婴幼儿的家庭需求,确保婴幼儿在景区内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景区托儿服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景区内所有提供托儿服务的场所及工作人员,旨在规范托儿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构建安全、温馨、专业的婴幼儿照护环境。

第二章 服务机构与人员要求

第三条 景区托儿服务应由具备合法资质的专业机构运营,机构需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许可证,并定期进行资质复审。

第四条 托儿服务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育婴师证或相关婴幼儿护理专业证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心、耐心及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 工作人员需接受定期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婴幼儿护理知识、安全急救技能、心理健康辅导等内容,确保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第三章 服务环境与设施

第六条 托儿服务区域应设置在景区内交通便利、环境安静、通风良好的区域,远离危险源和噪音源。

第七条 服务区域内应配备符合婴幼儿安全标准的家具、玩具及游乐设施,定期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第八条 设立专门的婴幼儿卫生间或换尿布区域,配备必要的`卫生用品,确保婴幼儿个人卫生。

第九条 配备紧急医疗箱,内含常用急救药品及器械,并明确标注使用方法,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响应。

第四章 服务流程与规范

第十条 游客需提前预约托儿服务,填写婴幼儿基本信息及健康状况表,以便工作人员做好相应准备。

第十一条 游客交付婴幼儿时,应与工作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接,详细说明婴幼儿的生活习惯、特殊需求及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 服务期间,工作人员应全程关注婴幼儿的安全与健康,记录其饮食、睡眠、活动等情况,并及时向家长反馈。

第十三条 工作人员应定期与婴幼儿进行互动游戏、故事讲述等活动,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第十四条 游客取回婴幼儿时,需进行再次确认,确保交接无误。

第五章 安全与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整改机制。

第十六条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自然灾害、婴幼儿突发疾病等情形的应对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七条 遇有紧急情况,工作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景区管理部门及家长报告,确保婴幼儿安全。

第六章 监督与评估

第十八条 景区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托儿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服务质量、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

第十九条 建立家长反馈机制,鼓励家长对托儿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

第二十条 对表现优秀的托儿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景区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十二条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更新及景区实际情况的变化,本制度将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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